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6年8月29日。
我觉得今天我的表述可能还是有些不清楚,回来后用文字整理澄清一下。
我并不是希望大家更警惕无形的偶像,所以对任何事都谨小慎微,不敢大胆行动;而是希望我们更chill一点,放平心态,不要主动把一个已经去宗教化的东西再宗教化,就像我们对待一个无神论医生乃至中医医生的治疗一样,能够不要太上纲上线,安心接受就好。我的结论并不是修路不好,中医不好(抨击某个行为不对),而是说鉴于其他从异教出发的活动如今都已经被转化,瑜伽可能也没那么不可救药(捍卫一种行为的自由),这两个思路的方向是很不一样的。因为任何行为最终肯定都可以说有其宗教性,但是我们不是非得刨根问底,追问其宗教性,否则我们唯有脱离世界方可。
我对瑜伽没有太多研究,但我想,在身体语言方面,有些身体姿势是跨文化地有性暗示或者其他罪性的含义,而另外一些则仅仅是因为某个宗教文化才产生这些内涵。如果一个身体姿势需要某种宗教解释才能被意识到其宗教性,在我看来其罪性就不是不可去除的。当然,我也相信,可能瑜伽中有一些更中性的姿势,也有一些的确不可救药的姿势,但是如果一个姿势就其本身让人有性联想或者其他什么联想,我感到这就不需要有人通过“诠释”告诉你。
倘若,不管在瑜伽的思想被发明之前还是之后,都有人可以做这些动作,那么为什么因为瑜伽产生了,基督徒不得不就视这些动作为禁令呢?某种音乐曾经被用于罪的场合,也不代表这种音乐不能被转化成为敬拜神的,而事实也确实如此。所有无上帝的文化在福音进入以前,本质上都是敌基督的,但它们如今都或多或少因着神的恩典被转化了(包括我们所说的汉语,我们所处的中国文化)。如阿强这周的讲道所说,我认为新约基督徒的圣洁应当是征服性的,转化性的,而非被迫逃避的。在这个世俗时代,我反而觉得转化的能力比逃避的能力更重要,去和异教徒吃饭而不犯罪的能力,比拒绝和他们吃饭更难得。我同意这些动作,音乐,食物(这个列表可以被大大延长),可以被赋予宗教性,但是我认为,这里需要追求的不是对它们的再异教化,反而是一种对这些动作(运动),音乐,食物的基督教式的再宗教化。
就我自己的观察而言,我觉得为万圣节,瑜伽之类的宗教背景“招魂”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,因为它们本身的宗教性正在退出,成为一个单纯的文化现象,强调它们的宗教根源,就是将一个去宗教的,世俗化的,公共化的东西再异教化。类似地,我认为我们不需要重新发掘“上帝”一词的道教含义,呼吁大家重视,回避。这就是将一个已经基督教化的东西重新异教化,是神学的倒车而非进步。基督教文化如今大有可为。我们可以把许多音乐,舞蹈,艺术,都重新使用,转化。世俗化的世界,在这个意义上,不仅是一个挑战,更是一个机遇。因为许多从前仅限于宗教的文化被解放了,进入了公共领域,可以被基督徒所参与,所学习,所转化,献给上帝。
在偶像崇拜为主要挑战的地方,教会格外需要警惕逃避不洁的偶像,保持圣洁。但在世俗化为主要挑战的地方,教会需要格外努力争取转化一切世俗之物,使它们都能为上帝的荣耀服务。故此,大部分中国教会(不是全部)的头号任务,不是如何逃避或者发掘所有如今公共文化背后的异教背景,而是如何将曾经为异教所用的文化再基督教化,或者说以基督里的恩典满足这些异教行动所表达的渴望,譬如性的渴望,美的渴望,音乐的渴望。
当然,我的这个评估是基于我对当下中国教会的感知。就我的认识而言,有形偶像远非今天中国教会的头等问题(虽然仍然是重大问题),我们现在的任务不是和祭祖,宗祠对抗(虽然在某些农村教会,迷信盛行的地方这或许是极为重要的),而是和世俗化对抗。换言之,不是异教徒,而是无神论和世俗化才是现在的潮流和根本问题。但和世俗化的对抗并非简单不犯罪,不追求音乐(譬如逃避说唱),不运动(譬如逃避瑜伽);而是转化音乐,转化运动,转化医学,转化一切文化。
既然如此,我更乐意鼓励现在的基督徒进入文化,学习文化,如此才能转化文化。人必须先有文化,才能有文化使命。世俗化的基督徒有文化而无使命,而基要派的基督徒则有使命而无文化,我们希望的是两者兼有。当然,最终而言,我们这样的鼓励需要格外考虑听者的处境和背景,有些人是拜惯了偶像的人,另一些人则是世俗化的人(哥林多显然也同时有两种信徒),他们会犯的错误的种类也都不同。但我想这样一个整体上关于现代社会的诊断(世俗化的力量大于异教化),应当还是可靠的。
我的理解是,世俗化的偶像化是更潜移默化,更不易觉察的,就是说比奥运会、中医、瑜伽更加难以觉察。反正这个不是一个简单的话题,不太容易能说清楚。保罗还有一句话,凡事我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处;凡事我都可行,但无论哪一件,我总不受它的辖制。(哥林多前书 6:12)有个特别的解释,就是连属灵的事情,教会的事工都会成为一种我们自己的偶像。
信徒已经是「基督的奴仆」(七22),不能被基督以外的人、事、物所辖制,不管这件事有多好。连「属灵的事情」,如果不是「本于祂,倚靠祂,归于祂」的(罗十一36),也会「辖制」我们脱离基督的权柄。
爱德华滋(与屈梭多模相仿)的译法,在字眼上有巧妙的用法:“All things are in my power, but I shall not be overpowered by anything。”重点在于“不是我”,保罗不容任何事或人辖制自己,他已是“基督的奴仆”,怎能再受制于别的(七22;罗一1,等)?我们很容易在使用信徒的自由的时候,却陷入它的束缚底下。这危机是时时刻刻存在的。